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2018〕80号)、《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开展东源县2024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4年12月31日前经东源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县域范围内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年检对象为经我局审批设立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涵盖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年检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党建工作、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规范招生等方面。我局通过培训机构自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各机构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评估。
经综合评定,2024年度东源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如下:
对年检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准予继续办学。希望各机构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县校外培训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对年检不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我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20天。在整改期间,机构须停止招生办学活动。整改期满后,机构应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我局将组织复查。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不准招生开展培训业务。
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以及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机构,县教育局将收回办学许可证,责令停止办学;对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依照法律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格外的重视年检工作,以年检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不断的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各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违规培训等行为。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确保教学质量。要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我局将逐步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机构进行全方位检查,对违规办学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希望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能够认真落实本通报要求,一同推动我县校外培训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